记者昨天自多位保险业内人士处获悉,税延试点需要上海市政府、保监会、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社部等在内的多个部门推动,目前各方已达成初步一致意见。
企业年金或暂缓参与
“据悉,在财政部组织的讨论中,人社部对于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比例并不认同。有保险业人士指出,有关方面可能认为,企业年金属于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支柱,重要性不言而喻,300元的税优额度太少,希望加大额度或另行推出。”
根据此前提交至财政部的方案,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缴费限额为每月1000元,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免税,300元用于企业年金免税。
据制定税延型养老保险的一保险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形成的大致意见是,企业年金暂不参与上海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相关部门也在考虑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至于个人免税额度是沿用之前方案的700元还是1000元,截至目前保监会尚未给予答复。
免税额度增至1000元
据悉,由于试点方案涉及到税收政策变动以及国家税收减少,试点需征得国家税收总局和财政部的认可,因此也让税延型养老保险方案几经讨论修改。
目前,税收养老保险方案进行了多轮修改和完善,免税额度由500元、600元增加到1000元,企业年金在后期也被考虑到整个税延体系中。2011年,试点方案取得重大突破,包括试点范围、递延税款的计算和缴纳等细节问题获得国家税务总局认可。2012年,财政部展开对试点方案的研讨工作。
根据此前方案,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设计上以分红和万能型年金保险为主,主要通过团险渠道销售;税收递延模式采取“税基递延”型,即在缴费及收益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再根据当期税率表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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