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接到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并且会应诉。目前社保正和法院沟通。”25日下午,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这位工作人员所说的案子,是指邹宗利诉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侵害知情权一案。此前,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获得证实,一中院已对此案立案。
至此,这桩近些年来在业内闹得沸沸扬扬,当事人邹宗利实名举报鼎晖投资总裁焦震,拖欠其项目佣金约1000万元的“跳单”事件,也从私人恩怨“升级”到全国社保基金信息披露诉讼案。资料显示,全国社保基金曾经向鼎晖一期和鼎晖二期分别出资20亿元和30亿元,是鼎晖的最大LP(有限合伙人)。
邹宗利:知情权被侵害社保:邹电话无法接通
邹宗利是一家投资公司合伙人。但她称,因为要向焦震“讨债”,她根本无法正常开展公司业务。
邹宗利向《经济参考报》记者提供了《行政诉讼状》。这份原告为“邹宗利”、被告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落款日期为3月21日的起诉书称,“2013年1月23日,我当面向被告举报了管理占社保基金5.5%的50亿(元)的鼎晖投资总裁焦震长期偷取鼎晖优质项目,损害投资者利益;以及焦震于2011年偷取鼎晖短期收益30亿(元)矿产项目,导致社保投资人等损失24亿(元)事宜,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及调查线索”。
起诉书称,当时接待原告的是社保基金理事会一名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另两名工作人员。
据称,见面时,原告要求被告对鼎晖投资进行彻查;并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规定,书面要求被告提供跟鼎晖有关的以下投资信息,包括社保跟鼎晖签署的投资协议、鼎晖向社保提交的季报表、社保对鼎晖托管的50亿基金的风险管理措施、社保对鼎晖的风险评估报告等。
起诉书指出,原告申请的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规定,属合法“依申请公开”的“投资与财报”范畴。但是被告至今没有答复,超过了规定的15个工作日答复期,加15个工作日延长期限。
起诉书认为,被告没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侵害了原告知情权。起诉书请求,判定被告提供原告依法申请的相关信息。
不过,对于邹宗利起诉书中所言,前述社保基金理事会工作人员表示:“邹申请信息公开,但她留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留的地址和邮编不匹配,发邮件她也不回复,我们联系不到她。接下来应该在法院能见到邹宗利,会给她正式回复。”
而在本月9日,当事人邹宗利就在其经认证的新浪微博“在水一方风铃草”上透露,“我已起诉社保,北京一中院已于3月28日立案。一旦收到法院开庭时间,我将第一时间公布,到时欢迎大家旁听”。
邹宗利:焦震“偷”项目损害公众利益社保:鼎晖人民币基金不投境外项目
此次诉讼案,用邹宗利的话说,缘起自鼎晖总裁焦震“赖”掉了“答应给她的1000万元佣金”。
据邹宗利介绍,她于2010年4月通过周末爬山的小圈子与焦震相识。同年10月,她将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资源”)的蒙古国铅锌矿产包项目介绍给了焦震。同时邹还与焦震达成“口头协议”,若项目成功后者付给她1%的佣金,约1000万元。但同年11月,鼎晖以时间仓促为由,放弃了该项目。在这一项目上,邹与中铁资源签署了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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