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缴、少缴员工社保,企业方面是否知情?平安产险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公司对于少量员工社保存在漏缴的情况有所了解,但是“没料到会涉及上百人”。至于漏缴原因,该负责人称,可能是当时员工从外地来深工作,工作关系、户口、档案等未能及时迁移,无法缴纳所致,“很多都是历史遗留问题,现在解决起来很困难”。
对此,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岳经纶认为,“既然企业被赋予了为职工代扣代缴社保金的职责,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出现的漏缴情况,企业都有责任。即便无法缴纳,也应第一时间告知员工,这是企业应尽的义务。”
平安方面表示,接到员工投诉后公司曾对补缴问题进行了解。“2013年1月深圳新出台的社保条例,可能会促进问题的解决。”相关负责人说,由于目前政府并未公布新条例的具体细则,所以“公司仍无法解决员工的诉求”。
但是,据员工刘幼林反映,她曾多次前往公司进行沟通,公司方面并未表现出解决问题的诚意,并以“法院怎么判就怎么赔”以及“这个问题不是分公司能解决的”为由,长期推诿、不予解决。
平安员工还曾多次向深圳市社保局反映情况,并向法院提出起诉。但社保局表示“此问题需与公司协商解决”;法院方面认为该情况“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应纳入法院受理范围”,驳回了起诉,并建议员工“另循行政途径解决”。
“如果超过了追溯期限,再追缴社保金就很难。”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处处长黄险峰表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再查处,所以“员工应尽早向相关部门投诉”。
漏缴、少缴并非个案,社保监管还需强化
记者了解到,平安产险此次暴露的问题并非个案。早在2009年,深圳发展银行就因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足额为员工缴交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被媒体曝光。随后,该行71名退休员工将深圳社保局告上法庭并胜诉。除漏缴外,不少企业还存在少缴员工社保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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