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以房养老”形式受到的关注度最高,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倒按揭”。就是房屋产权拥有者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后,定期给房主发放固定资金。房主去世后,房产被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
“以房养老”的模式最早出现于荷兰,目前在西方国家已经比较成熟,其会流行与普遍征收的遗产税有很大关系,通常“以房养老”的模式有三种:一是老人将房子转让给政府,由政府负责养老,他们的房子在老人过世之后由社会福利中心或政府部门收回;二是老人把房产卖了,用这笔钱到养老院养老;三是由商业机构负责老人的养老,老人将房子转让给商业机构,由商业机构统一出租、经营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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