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高中学籍相对较严格,具体要求是:学生至少在海南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参加海南的中考考试,并被高中学校录取就读。录取学生经过市县教育局审批,报给省教育厅备案统一确认学籍。同时,省考试局获得学生名单从高一年级开始为学生建立考籍。
省考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3个3”和“3个有”规定中的学籍和就读经历,均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意味着“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均符合条件,同时“3个有”规定“本人在海南有高级中等教育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中没有限定毕业证书一定要是“海南”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居住: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对于“异地高考”政策中涉及的“户籍不在海南”的常住人口居住证明问题,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非本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属于流动人口,应当到所在市县人口管理部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其随迁子女信息也将会同时登记。这可以作为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居住证明的有关依据。
同时,海南已经将陵水、琼中作为试点实施人口居住证制度,这是对流动人口实施新的管理制度,明年将在海南逐步实施。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符合有关条件的流动人口将到居住地办登记和办理《居住证》,其随迁子女信息也将被录入,也可作为居住证明的有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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