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参加“全民医保”的郑州市民,到定点医院看门诊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了。
3日,记者从郑州市医保中心获悉,该中心已明确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执行细则,新政将覆盖大约106万参保居民。这些参保者持社保卡进行就诊结算,可以按比例报销门诊看病的费用。
费用没缴够,不能受益
据介绍,新政只适用于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俗称“全民医保”)。
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支付待遇仍按原有政策执行。就覆盖范围来说,目前大约有106万参保居民可享受新政实惠。
郑州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还表示,根据规定,参保居民必须足额缴费后,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这意味着新参保居民凡是未能在2011年12月20日前足额缴纳2012年度居民医保费的,2012年将不能享受相应待遇。
之前办理过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而未缴纳2012年度参保费用的,缴费截止日期可延长到3月31日,不过,待遇享受期从缴费的次月开始算起。
不再向个人账户注入资金
需要提醒的是,居民医保中,原有的个人账户,已随新政的实施而不再注入资金。
新政实施前,郑州市“全民医保”参保者当中,18岁以上人员每人每年缴纳的180元医保费里,有50元划入个人医保账户,18岁以下人员每人每年缴纳的30元医保费中,有25元划入个人医保账户。
新政启动后,在参保人员缴费标准没有变化的前提下,从2012年1月1日起,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向参保居民个人账户划拨上述资金,而是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参保人员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建立统一的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专项用于参保人员门诊就医按比例报销。目前,参保者个人账户如果有结余资金,则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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