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保合一”每月多领90元
丰泽区实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与居民社保合并实施的制度。“两保合一”,意味着,符合被征地人员条件的居民,若参加了居民社保,年满60周岁后,政府除了按月支付80元基础养老金外,再叠加支付90元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
被征地人员,指丰泽区行政区域内,享受第一轮土地承包使用权以来,因建设需要,经政府依法征收(用)集体耕地的在册城镇居民。需具有丰泽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需要注意的是,被征地保障对象以户为单位计算,家庭成员变动以办理参保登记时的公安户籍人口为准。当所有集体耕地被征收(用)完毕,该社区停止新增被征地人员。
12月1日前,凡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员,也可叠加享受居民社保基础养老金。具体操作为,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居民社保个人账户,按照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00折算缴费年限,折算的缴费年限最长不超过参加老农保至居民社保制度实施的年数。折算年限、衔接过渡到居民社保后,按居民社保有关规定缴费至年满60周岁,再享受相应待遇。
符合居民社保条件,但不愿意衔接过渡要求退保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回原保险证,农保经办机构收到其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老农保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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