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王先生爱女的情况,新罗区医保中心负责人说,王先生2010年10月在居委会给女儿登记参保,并且已经为2011年缴纳了50元。那么,其女儿在2011年住院费用,可以通过社保卡进行报销。
但是,2012年、2013年,由于他未能缴纳参保费用,所以,2012年、2013年王先生没有资格对相关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只有每年的10月8日至12月底缴纳了参保费用,才有资格享受相关报销。
此外,如果市民已经参保但是未领取社保卡时,住院产生费用如何报销?该负责人介绍,未领取社保卡,并不代表就没法进行医疗报销。“已经持有医保IC卡但未持有社保卡的参保市民,可凭医保IC卡到农行窗口缴费,然后凭借医保IC卡进行报销;没有拿到医保IC卡的参保市民,可咨询12333或者所属的医保中心,获取社保卡卡号(一旦参保就有卡号),凭借身份证或户口簿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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