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缴费62246元,4年回本,20年可领近30万元
王先生,1952年5月出生,1993年1月起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2年5月退休,全部缴费年限19年5个月。王先生以每年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总额为62246.21元,按照现有养老金计发办法,其月养老金为1219.32元,4.25年后所有缴费即可回本。按平均寿命80岁计算,王先生20年可领取养老金292636.80元,远远高于个人每月定存500元的收益。
如果在企业工作,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只承担8%的比例,缴费金额更少,以张女士为例:1962年5月出生,1982年5月参加工作,一直在企业工作,于2012年5月(50周岁)退休,全部缴费年限30年。张女士以每年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总额为23127.24元,按照现有养老金计发办法,其月养老金为2023.16元,只需0.95年所有缴费即可回本。按平均寿命80岁计算,累计领取养老金728337.60元。
从上述例子可明显看出,参保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占其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比例极低,即使是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全部由自己承担,其回报也是相当可观的,况且以上两个测算均未考虑每年养老金上调因素。
灵活就业人员怎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在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本人申请,最早可从1998年1月1日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最早缴费月应年满16周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对应期政策执行,不收滞纳金。本地居民户籍人员凭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在我市的外地户籍人员凭身份证、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接续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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