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参保人仍需邮寄纸质对账单的,需通过所在单位或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将获取对账单的方式选为“邮寄”并核实邮寄地址。如果不选择,明年起将不再主动邮寄纸质版对账单。
今年参保人如未选择获取对账单方式,社保系统将默认参保人通过网上查询方式获取对账单,参保人可随时到社保网上平台进行查询和打印。
五种获取社保对账单的方式
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可登录网址:http://www。bjrbj。gov。cn/csibiz/。若参保人首次登录,请点击“我要注册”,输入身份证号、医疗保险手册号/卡号,并设置密码,进行注册。进入个人页面后,按相应提示查询对账单内容即可。
自助终端机
自助终端机设置于各区县社保中心,参保人只需携带社保卡,即可自行前往查询。在终端机上,参保人需输入身份证号、社保卡上的条形码编号等信息。
电子邮件
参保人需通过所在单位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提供电子邮箱地址。
邮寄
参保人可通过单位或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将获取方式选为“邮寄”并核实邮寄地址。
社保经(代)办机构柜台
各区县社保中心或社保所柜台工作人员可帮助参保人查询、办理相关手续,但参保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
追问
社保对账单发现问题怎么办?
北京市社保中心介绍,社保对账单上详细列举了参保人2013年各月的缴费工资,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的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金额,养老账户金额信息。
市社保中心主任吴晓军昨天提示,在收到社保对账单后,参保人要对各项信息认真核对,内容包括单位是否按照参保人员的实际收入缴纳社保,参保人员的各项信息是否存在差错等。
按照规定,参保人如对所核对信息有异议,可在2014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进行补缴。如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可向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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