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参保人能“够得到”
对于国家社保法中提到的“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中的年限到底是多少年,国家要求统筹地区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确定。为什么深圳设定的年限为25年?黄险峰说:“一方面要考虑医保基金的长远平衡,另一方面要考虑大部分参保人是否能‘够得到’,能否合理过渡。从深圳现在已经退休的人员看,退休前平均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在23年到28年,如果说参保人参加养老保险的时候同步参加医疗保险,达到25年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没有问题的,达到这个最低缴费年限,退休后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
针对参保人质疑的“谁能保证自己从参加工作以来25年不失业,不换工作,医保中途不断开?”市社保局医保处处长沈华亮解释说:“我市新生儿一出生就可以参加少儿医保,连续参保的话,25岁就可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对于居民和参加少儿医保的人员,参保可享受财政补贴;对于领取失业救济金人员,参保缴费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对于低保人员,由民政部门为其参保。目前深圳1100多万人纳入医疗保险,实现全民医保,我们的制度设计保证大部分参保人都能够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需要强调的是,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计算是“累计”而并非“连续”,参保人即使因种种原因医保中途断开了,只要累计的时间够最低缴费年限,就不会影响退休后医保待遇的享受。
此外,我国其他城市对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33%的城市设定为30年,37%的城市设定为25年,也就是说70%的城市都设定在25年以上。而且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测算的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男性应不低于30年,女性应不低于25年。
“底线”太低有什么后果?
在职缴费人员的压力增大
黄险峰强调,如果没有明确退休时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或者将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设置过短,在职人员就将面临提高缴费比例的压力。“如果退休的人员越来越多,不缴费人群在享受医保待遇的人群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为了确保基金平衡,不降低参保人的医保待遇,就要提高在职人员的缴费比例,这样就会增大在职缴费人员的压力。”而且,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不设置最低缴费年限也将有失公平,因为有可能就有人在年轻的时候赌自己不生病,短时间参加医保甚至不参加医保,退休以后却可以不缴费就享受医保,占用别的参保人缴的医保基金。
黄险峰说:“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还在征求意见中,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也不是最终确定的方案,广大参保人可以继续发表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将充分考虑参保人的意见和建议,制订出更加科学合理、更有利于广大参保人的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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