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最担心‘辛辛苦苦几十年,大病一夜回到解放前’,如何为城镇居民织一张安全无忧的医保网?”辜胜阻委员问道。
对此,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回答道,明年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政府加大对城乡居民参保的投入力度,同时也提高个人缴费水平。通过保障能力的提高,逐步完善政策,降低群众的自付比例。同时,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对规范医疗服务的监督作用。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着力解决好群众得大病以后负担重的问题,使群众患大病的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之后再提高10到15个百分点,个人负担降到30%以下,有效地解决大病致贫、大病返贫的问题。同时,做好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慈善救助等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特别是对贫困人口发挥兜底、救急、救助的作用。
人情保、搭车保等现象缘何屡禁不止?
王明雯委员反映,当前,我国不同地区救助对象的认定和救助标准等不统一,产生了新的社会不公。骗保、错保的发生,让人怀疑救助认定标准的科学性,质疑低保政策的公平性。“如何做好城乡统筹,做到救助对象的准确识别和标准统一呢?”王明雯问。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回答道:“低保标准一般是由设区市政府来测算、确定和公布的。低保标准是动态调整的,低保对象也是动态变化的。有些地方存在着优亲厚友的‘人情保’;下指标、轮流坐庄的‘错保’;还有的跟征地补偿和其他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政策相联系,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的‘搭车保’;还有本人未申请不办理,以及歧视性原因等非正常原因导致的‘漏保’。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一是审核手段不完善,二是民政部门的监管工作不到位,三是经办能力不足,四是当地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存在漏洞。针对上述四个方面的原因,民政部门今后要以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核心,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加强和改进低保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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