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失业保险外,李忠认为,我国工伤、生育等保险基金结存的可支付月数也偏高,并存在基金结存分布不均衡的问题。
将适时下调偏高费率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我国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的总费率已超过40%。国务院副总理马凯2014年年底表示,现在我国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企业觉得负担很重。
李忠表示,要通过适时适当下调社会保险费率,来有效地平衡国家、单位和个人的负担。
尽管人社部方面认为“我国社保费率位列全世界第一”的说法不甚准确,但也表示,我国社会保险总费率确实偏高。
据记者了解,我国养老保险目前费率为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制度,根据工伤风险的程度,把费率分为三档,分别是0。5%、1%和2%;生育保险费率为最高不超过1%。也就是说,综合来看,我国社保总费率已经超过40%。
“按照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方向,社会保险费率还是会适时下调的,但是各个险种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李忠表示,从长远看,养老保险需要采取多种措施,拓宽资金的筹集渠道,以增强收支平衡能力,为降低费率创造条件。
在医疗保险方面,将通过完善费率和待遇调整机制,鼓励各地结合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适当调整个人账户的政策,理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的基金结构,指导有条件的地方适时适当降低医疗保险费率。
在失业保险方面,人社部将在2015年结合《失业保险条例》的修订工作,研究合理确定失业保险费率和建立费率调整机制,适当降低费率。
此外,人社部将对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进一步细化行业差别费率,同时强化单位费率的浮动机制,降低工伤保险的费率水平。2015年,人社部还将结合出台生育保险办法,适当下调现行生育保险费率。
李忠表示:“通过以上对五个社会保险的分别考虑,将从总体上来降低社会保险的总费率,以适当地减轻企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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