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以上学历,没有工作年限限制,缴纳社保后,就可以落户;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交社保一年,可以落户;大专学历工作满两年,交社保两年,可以落户;中专学历工作满三年,交社保三年,可以落户。其中专门涉及了以往条例中没有提及的中专学历技能型人才,为有一技之长的人才落户南京提供了通道。同时,落户地点除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处、单位集体户处,增加了可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落户。
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落户,也是此前人才落户政策的空白。新规明确,凡是符合南京市大学生创业计划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完税凭证,并按规定在南京交纳社保的,允许落户。
此外,新规还放宽了户籍通迁政策(即户口可以互迁),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蒋平介绍,南京原有江宁、溧水等5个郊县,现已纷纷撤县建区,新规实行后,老五县的户口居民迁往主城区将按照市内户口的迁移规定办理,只要有自己的产权房就可以迁移。
新规从10月21日起就可以开始接受咨询,预计在12月份正式可以开始办理。“老五县与市区户籍原先不通迁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近年来,随着省市政府大力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南京的城乡差别正在逐步缩小。为充分发挥户籍政策的调控和指导作用,实行全市户籍通迁,可以使人口布局更加合理。”蒋平说。
此外,外来人口在南京落户的“积分落户”政策正在积极推进中。
2014年10月21日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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