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广东省社保统筹基金可转移至新参保地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23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阙广长上线“广东发布”的“民生问答”栏目,就社保相关问题在线解答网友疑问。
  若回老家工作社保该怎么转?

  广东是全国流动人口大省,随着近年来产业转型升级的加速,不少农民工选择了回乡就业。对此,不少网友疑惑:“若回老家工作,社保应该怎么转?”

  “办理社保转移,其实还是比较便捷的,其原参保地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和按其缴费工资12%计算的统筹基金都可转移至新参保地。”阙广长表示,参保人离开原参保地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索取参保缴费凭证,在老家工作参保后,将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老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将原参保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老家,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应该如何继承?

  今年4月,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针对“有人认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去世之后钱会充公”这一疑问回应: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有网友问,如果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存款余额应该如何继承?依法继承的手续如何办理?

  “个人账户存款余额肯定可以继承。”阙广长回应称,《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还可以申请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死亡待遇。

  阙广长表示,个人账户的继承可在申领死亡待遇时一起办理,既可由所在单位帮助办理,也可由亲属按规定填写有关资料,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