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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医保新政本月起实施 居民医保住院最高可报销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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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本月1日起,惠州医保新政正式实施,居民医保住院最高可报销50万元,而缴费标准和门诊报销比例均提高,门诊特定病种项目增至34项。据悉,目前惠州市外的医保定点机构已增至23家。
  缴费标准

  居民医保A档缴费每人每年从80元提高到120元,B档从170元提高到200元;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可根据实际选择参加A档或B档

  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基层卫生院)从300元降到200元;二级医院保持400元不变;三级医院从500元提高到800元,市外就医为1200元

  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A档从50%提高到55%,B档从70%提高到75%;年住院待遇A档提高至40万元,B档提高至50万元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

  提醒

  市外医保定点医院增至23家

  市社保局介绍,惠州市医保在市外的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已增至23家,分别为: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山大学第六附属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南方医院、暨南大学附属华侨医院、广州市肿瘤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珠江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二一医院、增城市人民医院、广东三九脑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

  市社保局提醒,上述医院中,除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三九脑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未与惠州联网结算外,其他均已联网结算。在已联网医院住院的参保人可在医院进行社保结算,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原则上不再受理此类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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