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政策送出“同城待遇”
教育:
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将平等的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完善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政策,创造条件逐步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卫计:
卫生计生基本服务均等化: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将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实行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社保:
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相关办法,做好参保人员跨制度衔接,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在现有统筹层次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
农业转移人口在转户前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继续在原农村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年医疗保障,期满后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医疗,转户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住房:
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合肥将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合理布局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鼓励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公租房,鼓励园区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配套建设公寓楼、集体宿舍,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