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和申请办理报告;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本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协议和租赁税票单据(由街道租赁房屋税务征收部门出具);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产证及亲友双方签署的声明(网上已提供模板)和双方身份证;
(5)聘用(劳动)合同;
(6)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7)近期一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8)诚信声明;
(9)随往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配偶在京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10)随往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提供所有随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它可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
〉〉续办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1。系统打印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并盖章(一式两份),申请单位报告;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持证期间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4。持证期间由聘用单位在京连续代扣代缴个税证明;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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