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新疆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所属用人单位依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并依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2)符合国家及自治区、兵团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新疆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范围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男职工的配偶无劳动收入,并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按照所在地女职工平均生育医疗费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国家及兵团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职工领取生育津贴、报销医疗费用,应当在所在统筹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职工生育、流产的,应提交所在统筹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
 
  (2)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提交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3)出院证明、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及病历复印件等生育保险费用结算所需的相关材料。
分享到:

本周精彩推荐
推荐阅读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