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抓试点探索促改革
为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近年来,碧江区积极强化措施,出台了《碧江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随后确定灯塔办事处灯塔社区作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试点,为下一步全区推开奠定基础。
灯塔办事处灯塔社区周桂花,今年3月底,他家的新农保账户上多了291元,问及来源才知,今年3月增发了1至3月的被征地农民养老金,碧江区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在之前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97元。看到账户上多了笔收入,周桂花喜出望外。
碧江区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负责人介绍,此次享受补助的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除领取基础养老金70元外,再增发补助养老金,加上已有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每人每月可领养老金待遇100元以上,按照人均剩余耕地比,增发城乡居民基本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均剩余耕地比30%以下的,每人每月97元;人均剩余耕地比30%—50%的每人每月64元;人均剩余耕地比50%—70%的每人每月32元。
对生活确实困难的被征地农民,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征地前已享受农村低保的,作为特殊困难农村低保保障对象增发补助金,切实为被征地农民解决生活困难。
自今年1月首次启动和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以来,碧江区累计发放4596人次,增发城乡居民基本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42.7255万元。
碧江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灯塔办事处灯塔社区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碧江区将有序推进改革工作,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的“安全网”“减压阀”的作用,为碧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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