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12333社保热线10月份咨询热点日前公布,当月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共受理市民来电20185个,日均651个。其中,市民最为关心的是五险征缴、生育保险、数据查询、劳动关系、医疗保险等话题。
如何把社保关系转到外地?
转移保险时须携带参保缴费凭证
“2014年从扬州辞职后到深圳工作,现在想把社保转到深圳需要怎么做?”市民夏女士的问题很有代表性。
市12333热线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者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流动到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转移保险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至扬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将参保缴费凭证带至深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若男满50周岁或女满40周岁流动到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保险关系,同时在新的参保地建立临时社保的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多少保费?
分为两档:546元和1120元
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的市民万女士的咨询问题是,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市12333热线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从2016年8月1日起,扬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546元/月,标准二:1120元/月。
做流产手术能报销吗?
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市民小王参加工作时间短,单位办理社保缴费才一个月,如今面临人工流产的问题。她想问,做流产手术能报销吗?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扬府规(2014)9号]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分娩、流产、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或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时,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但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住院伙食费标准是多少?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每天20元
市民小李因为工伤住院,他挂念的问题是,工伤员工住院期间伙食费标准是多少?
市12333热线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苏人社函(2011)66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含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般每人每天为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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