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70元增加到51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85元增加到425元。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在8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预计2016年受益人数为89.8万人,其中享受福利养老金44.7万人,享受基础养老金45.1万人。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达4075元
为保障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基本生活,2016年,北京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具体如下: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由现行的每月平均3712元增至407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现行的每月平均1856元增至2036元,生活护理费由现行的每月平均2328元增至2552元。
目前,北京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人员共1.24万人。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90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2016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8.7元提高到每小时21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5元提高到每小时49.9元。
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失业保险金每档上调90元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2016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90元。此项调整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具体调整标准如下: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月1212元,满5年不满10年的为1239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为1266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为1293元,满20年以上的为13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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