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社会保险基金存在政策调整不精准、管理分散化的问题。从英美经验来看,
社保体系的完善离不开精算技术的应用,解决我国社保体系的问题,不仅要从制度上加以规范,更要建立精算平衡的理念。
尽管国家早已提出,“实现基础
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目前的社保制度仍存在收支不合理、社保政策缺位、经营管理粗放等问题。
要补齐社保精准化的诸多不足,精算不可或缺,且亟需加快推进。
试点模糊亟待统筹
自1997年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至今,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已经运行了近20年。这期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结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参数并没有进行相应调整,政策调整不够精准、及时等问题也已经出现。
从基金收入看,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状况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2016年,我国五项社保基金总收入为5.28万亿,总支出4.65万亿,收支保持总体平衡,累计结余超过6.5万亿。但同时,也存在相当一部分省区市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缴收入不能满足支出需要,部分地区的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压力较大甚至收不抵支,而现收现付型的工伤、失业和
生育保险却出现不合理巨额基金结余的现象。
从政策参数看,我国社会保险管理中的缴费年限、缴费率、领取养老金年龄、替代率水平等,均无精算平衡的支撑,各地政策实施时存在着缴费基数不实和碎片化现象。
从实施方法看,《社会保险法》以及社保基金管理中缺乏精算平衡的理念、具体方法和途径,机构和人员设置严重滞后——一些重要的法定政策参数不仅没有精算支撑,也未经国家立法机构审议通过,更没有向社会公示参数的制定过程,而各地社保部门也鲜有精算人员。
如果追溯问题的根源,试点模式和管理粗放难辞其咎。
过去20年间,我国社会保险的政策始终处于探索阶段,即“采取措施先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原有的方案和政策,再全面推进和实施。”采取试点,可以让制度在定性前充分试错,以保证政策未来的可靠和完善,但试点就像“摸着石头过河”,因为没有确定的政策,精准化管理也无从谈起。
此外,管理细节过于“分散”也不应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