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肖捷近期表示,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精算平衡的原则,做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制度可持续,二是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此前,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要求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对此,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旗下的长江养老保险总经理助理叶蓬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作为一家专营养老金管理的公司,长江养老期待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出台。
呼唤税延型养老险面市
此前有消息称,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定位于契约型产品的可能性较大,且可能暂不会开放投连险产品。相关调研显示,对于个税递延保险实施税优的政策,在被调研的企业中近七成表示会考虑引入该产品,而近六成的参加调研员工愿意购买个税递延型年金产品。
据了解,商业养老保险从狭义角度上讲是一种契约型产品,由保险公司提供。一般商业养老保险分为传统险、分红险、万能险与投连险。广义角度的养老保险涵盖传统意义上的“三支柱”,包括第二支柱信托型模式管理的企业年金。
契约型产品和信托型产品相对,契约型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相关保险合同,风险收益双方共同承担,而信托型管理模式则是由委托人承担,年金管理人根据委托人的风险收益偏好进行管理,如企业年金。
因为牵涉部门比较多,税延型养老保险几乎年年被指“即将推出”,但谁也无法确知何时能真正面市。
商业养老险应发挥更大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以税收优惠等措施加快养老保险体系中“第三支柱”的发展,可以对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不足加以补充,提高养老金替代率,满足个人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多层次养老体系是指国家层面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第一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作为第二支柱以及个人投资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第三支柱,最终形成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但在实践中,我国尚未形成个人主动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自担养老责任的社会养老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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