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统计局日前正式公布了北京市2016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16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这一数字比2015年月平均工资7086元增加了620元,上涨8.75%。
平均工资水平提高了,各项社会保险的缴存金额也会有变化。北京市人社局日前公布了2017年度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定为23118元
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规定,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
这是什么意思呢?以养老保险为例,您的月收入如果为30000元,即高于23118元这个上限,那个人缴费比例和单位缴费比例都不能按照30000元作为基数来计算,而只能按照上限23118元计算。简单说,就是收入过高,不能缴得太高。
因为人社部明确,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下限3082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082元。
这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下限。如果月收入在3082元以下,则不能按照实际工资为基数计算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金额,需要按照3082元计算。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24元。如果月收入在4624元以下,则不能按照实际工资为基数计算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金额,需要按照4624元计算。
追问1
个人缴纳部分是否会“水涨船高”?
北京市2016年社会平均工资的上涨,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下限的上调,这是否意味着缴纳的社保基数一定有变化,缴的社保费用会更多?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并不一定是这样。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当然,各地也有更具体的缴费下限规定,如北京市养老保险的下限即为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60%的标准。)
如果一个北京职工月薪一直为2800元,那么该职工在实际工资未变的情况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增加了248元。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费率为8%,该职工仅养老保险就要增加个人缴费近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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