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心这样说:职工申领生育生活津贴,应于分娩、流产、引产结束后3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到医保中心办理申领手续。医保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将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一次性拨付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按标准发放给参保职工。
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参保职工本人产假前或护理假前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高于参保职工本人产假前或护理假前原工资标准的,按标准发放,用人单位不得截留。参保职工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停发工资。
关键词:非正常生产
典型问题五:“不久前我流产了,生育保险怎么报?”
医保中心这样说:参保人员需进行引产、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持《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的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关键词:急诊、转院
典型问题六:“我妻子突然羊水破了,来不及到指定医院,只能到家附近医院急救,生育保险怎么办?”
医保中心这样说:参保人员因急诊、急救在非本人选定的医院就医或分娩的,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持《住院通知单》、《医疗保险就医手册》、IC卡到沈阳市或各区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行垫付。
因妊娠引起严重并发症、合并症需转院生育的,由患者家属持《医疗保险就医手册》、IC卡和原选定定点医院填写的《转院申请单》,报沈阳市或各区医保中心审批,否则,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
关键词:男职工
典型问题七:“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应该怎么办理?”
医保中心这样说:需要提供下列材料,由单位到医保中心申请办理:1、《医疗保险就医手册》、IC卡、《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申领表》、《参保单位账号表》、《身份证》原件;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关键词:异地生产
典型问题八:“我被公司派驻外地工作,打算在外地生孩子,但医保在沈阳,能享受生育保险吗?”
医保中心这样说:长期在外地工作(派出机构)、探亲(夫妻两地分居)的外出参保人员,需到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就医或生育的,应先由参保单位的经办人员持相关手续到沈阳市或各区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审批手续。
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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