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这样支付
对于新生儿抢救用药范围,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明确城镇居民基本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住院服务设施标准的通知》(吉劳社医字2007455号)有关规定执行。
新生儿医疗费用如何支付?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支付。
新生儿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正常产新生儿,600元;剖宫产新生儿,1000元;新生儿抢救费用最高3000元。
妻子无工作单位待遇减半
对于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新生儿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与《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第十六条规定相一致,按50%支付。
围产期医疗费定额补贴
对一些已实行的生育保险政策,有些女职工还不太了解。昨日,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徐庆丰处长说,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
女职工在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和药费根据正常分娩和非正常分娩,分别按2000元和3000元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女职工生育定点医疗机构。
女职工怀孕后的围产期检查费、医疗费实行对女职工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定额补贴办法,4个月以内的标准为90元;4个月以上的标准为180元。
职工计划生育医疗费实行对女职工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定额补贴办法,补贴标准为:实施长效节育手术的标准为1500元;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的标准为120元;实施复通手术的标准为2000元;
中止妊娠(流产)的标准妊娠12周以内的为200元,妊娠13周到27周的标准为1000元,妊娠28周以上的为1500元,今后随着医疗费的变化定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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