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登记所需资料:
1、男女双方单位开具在天津市无直系亲属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天津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异地就医登记表》(津社保生登字7号);3、《天津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异地就医汇总表》(津社保生登字6号)。
特别提示:
1、《天津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异地就医登记表》务必填写完全(例如医院级别、地址、联系方式等),需加盖医院医保章、当地社保章、单位公章。
2、异地分娩只可在当地选择1家二级或二级以上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3、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职工在住院10日内还需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二楼生育服务专项窗口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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