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保障制度从无到有,从低水平保障到待遇逐渐提高,让人们享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
以养老保险金为例,我省连续6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190元,比“十五”末期增长84.8%,部分群体基本养老金偏低的矛盾通过政策调解得到缓解,与同等条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差距逐步缩小。
利好不断,好戏连台。今年年初,省政府作出新的民生承诺:2011年,我省继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厂办大集体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续保工作,“五七家属工”参加养老保险在全省铺开;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3.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力争达到全省县(市、区)的5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由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超过60%;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
政策的调整,数字的变化,意味着改善民生的步伐在加快,这一切,将给吉林人带来更有保障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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