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广州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都要提供《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等资料,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凭证申领生育保险;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由用人单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有关部门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

  ◆申请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相应《核定表》一式二份,本人或被委托人签名确认,《核定表》本人或被委托人和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推荐阅读:生育保险

  2.材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并打印《业务登记回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待补全材料后可凭《业务登记回执》及完整的材料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不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材料退还。

  ◆办理期限: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办表格:本人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申领6)。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