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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职工如何申报生育保险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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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州市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医疗费,应该携带相关资料,如果未办理就医凭证,就要出示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单位可到各医保分局领取或登录广州医保网(www.gzyb.net)下载《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办理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须知

  类别及所需资料:

  一、未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已急诊流产或分娩,无《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需出具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所需资料: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异地分娩(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

  需《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还有以下所需资料: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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