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社会保险法凸显什么亮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7月1日,新中国建立以来的首部《社会保险法》将开始实施。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性作用的重要法律,该法重点对社会保险的原则、各险种的覆盖范围、社会保险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领取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而且,基本养老金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实施,目前普遍存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这一突出问题将获得解决,同时还能极大地提高劳动者参保的积极性,彻底解决部分地区曾经出现的农民工退保现象。

  亮点三:先行垫付让受伤劳动者不再“伤无所医”

  小李高中毕业后来到一家砖厂工作。2010年的一天,小李在工作中不慎受伤,由于单位没有给他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小李住院期间的医药费都是单位垫付。

  小李出院后已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遂找单位索赔。老板表示需要时间筹集资金。几个月后,小李等来了老板已抽逃资金不知所踪的消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小李申请了工伤鉴定,还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获得5万多元的赔偿裁决。但裁决生效后,法院执行时又遇到了麻烦,虽然原公司还在,但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账号都变了,而小李根本没有办法提供执行线索,有生效的裁决书却无处拿钱。

  法官解析: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随后再由用人单位偿还;另外,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也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随后再向第三人追偿。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