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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该如何申报户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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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民蒋先生在我们留言板留言说,2005年,同居女友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当时,他并没有把女儿的户口当回事,可是,女儿如今到了上学的年龄,没有户口就无法入学。

  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科 曹洪厢:对于非婚生育的子女申报,我们工作原则是这样的,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可随出生医学证明上明确的母亲或者父亲出生申报登记,原则上是一个月以内到我们公安机关,提供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随父随母都可以申报出生。

  对于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中没有明确母亲或者父亲的婴儿,可以凭相关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或者有权威部门认定的手续办理出生登记。由于蒋先生女儿的出生证上,登记了父母双方姓名,因此只要按规定提供材料,是可以申报出生的。

  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科 曹洪厢:第一个是申请书,第二个是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比如说她要随她父亲报出生,要提供她父亲的户籍证明或者是户口本,第三个是出生医学证明。派出所在受理非婚生育的子女的登记后,应当走访,由社区民警或者相关公安机关责任区民警到当地的村委会和所有的知情人,或者形成两份以上调查笔录,到村里边,比如他的左邻右舍,制作民警调查报告。随同以上材料,报我们县市区公安分局进行申报,经过审批后办理落户手续。

  曹科长说,派出所要求蒋先生提供女儿母亲的证明,主要是善意的提醒当事人防患于未然,父母双方提前约定,避免日后形成子女抚养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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