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兖州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中心任务,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加快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集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人口环境进一步优化,有效促进了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2008—2010年,全市人口出生率平均为10.7‰,人口自然增长率5.64‰,合法生育率98.5%,出生人口性别比106.5。
不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打造“全民计生”。兖州市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通盘考虑,统筹推进,不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形成计生工作合力,逐步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人口计生、公安、卫生、民政等11部门共同参与建立了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了部门之间人口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了人口信息统计质量;纪检、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办公室,定期对B超机使用和终止妊娠类药物销售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大打击“两非”工作力度;人口计生、公安、法院和金融部门成立了社会抚养费征缴办公室,加大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征收到位率达80%以上;人口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9个部门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职责履行情况纳入部门人口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部门内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市直各部门还结合部门特点,制定并落实了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相关政策,教育部门对参加高中阶段考试的农村独生子女户考生给予了加10分的照顾;卫生部门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分娩列入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补偿范围;民政部门把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优先纳入城乡低保,并增加生活保障补助。
健全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打造“惠民计生”。在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等各项法定奖励、免费政策的基础上。兖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体系的意见》,紧紧围绕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和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的问题,统筹协调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形成了以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六位一体”人口计生政策体系。包括对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夫妻给予一次性不少于5000元的奖励,把农村独女户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每月10元提高到50元;对农村独女户夫妇,在女方年满 60 周岁以上的,安排入住公有敬老院或老年公寓,实行集中供养等32条内容,在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合作医疗、教育培训、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到改革发展成果。
扎实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打造“和谐计生”。积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三优五期”教育,大力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为主的计生优质服务。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加强知情培训,实行分类指导,技术人员采取上门指导、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坚持术前知情选择同意制度,引进新型避孕药具,满足群众多种选择的需要。避孕节育知情率、节育方法选择率均达98%以上,手术并发症控制在1‰以下,产后、术后随访服务率达98%以上。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目标人群“四项”病毒检测率达到95%,免费开展农村育龄妇女 “两癌”筛查、新生儿听力测试和婚前体检。市镇计生服务部门为病残儿再生育二胎家庭建立了监护档案,开展孕前指导、孕期跟踪、定期随访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建议、指导治疗。对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开展普查普治,每年为全市11.8万育龄妇女进行3次健康查体服务,市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为每个已婚育龄妇女印制了生殖健康手册,建档率达100%。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把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纳入现居住地民生建设内容,落实均等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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