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后90日内申领保险
据悉,用人单位应当在女职工或男职工的配偶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90日内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及材料。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本人可以在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待遇支付等工作,由市民所在市、县生育保险经办部门负责。
南宁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在南宁全市范围内实施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目的在于提升全市生育保险统筹层次,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生育保险基金的监控功能和抗风险能力,提高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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