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化女性育龄期国家责任,鼓励黄金育龄期正常生育》的提案中,张晓梅列举了现行生育保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鼓励女性黄金育龄期正常生育的具体建议。
张晓梅认为,目前很多企业不重视生育保险。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也不强。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间的衔接也存在问题。中国生育费用无需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需要个人部分负担,生育医护与普通医疗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
为避免生育医护费用膨胀,目前采用的定额支付的办法,会使一些真正遭遇难产危险而需要医护的女性,无法享受充足的生育保险金额,达不到切实的保障。
改变生育期推后的现状,相关政府部门要主动承担责任。首先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并视为长期实施的一项重要任务。继续深化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使生育保险从企业保险走向社会保险。加强生育保险的有效监督。
在现有相关社会保障的保障基础上,建立国家黄金育龄妇女奖励制度,在以计划生育为基本国策的政策基础上,对25岁-35岁育龄期的、符合国家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法的育龄妇女,国家予以一次性孕育奖励。
对于高知、高学历的育龄夫妇,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特别奖励。
在25-35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生育的女性,建立三年保障制度,每月发放基础育儿补贴。
建立育龄妇女职场回归社保体系,有原单位的,协助原单位回归;因种种原因流入社会的,在社保体系协助接受单位,帮助职业回归。鼓励和保障育后女性回归职场、回归社会。
他山之石:国外典型的生育保险制度
美国:美国女性一般都购买医疗保险(其中包括生育保险)。怀孕后,她们会收到一份由保险公司提供的所在地详尽的妇产科医生及医院目录名单。
英国:新生婴儿可获得250英镑的首笔津贴,低收入家庭的新生婴儿则可得到500英镑。
法国:女性拥有至少16周强制性带薪产假,并且其工作必须得到安全保证;不管是自己生或是领养小孩,都有3万法郎的奖励生育津贴;小孩三岁前,每个月可再领取津贴;妇女可留职休假3年专职带小孩,享有职业保障及有薪假期,其间可获得日托幼儿津贴及居家保姆津贴。
日本:生育费:一般正常情况也需要20万日元左右的生育费。但是如果加入了国民健康保险便可以领取15万日元的医疗补助,基本解决生育费用的问题。育婴假:职业妇女在家照顾幼儿,可领工作时40%的薪水,以保证能在家专心育儿。育儿金:新生儿及未满2周岁的幼童,每个月政府会发给父母5000日元的育儿金,直到小孩满12岁为止。
新加坡:强制性产假有8周,产假期间员工领全薪;非强制产假则有16周,假期长短由雇主与劳方协议,员工在非强制产假期间领半薪,工资成本由政府负担。每个小孩都享有育儿津贴,以支付托儿所或幼儿园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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