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必须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并且男职工也要买。备受关注的《昆明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来自人大、政协、医院、银行等部门的24名听证代表从各自的角度提出了建议和意见。由于条款中没有明确《办法》的施行时间,大家都希望《办法》尽快实施,让更多的职工能早日享受这一优惠待遇。
市人社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处副处长夏登稳介绍,昆明市现行的生育保险政策包括《昆明市企业职工生育基金统筹管理办法》和《昆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生育医疗费管理试行办法》,分别于1998年和2002年制定实施。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的是市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实行的是县级统筹,待遇项目设置和支付标准不一致,保障水平有差异。”夏登稳表示,昆明市有6个县(市)区至今还未启动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而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包括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为此,昆明市拟定了该《办法》。
《办法》将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由原来按0.9%的费率缴纳降低为按0.8%的费率缴纳。而待遇方面,《办法》将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纳入了基金支付范围;凡是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其退休人员生育或者计划生育的,根据办法也将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办法》增加了一次性生育补助费,即生育营养补助费、职工被确诊为不孕不育症一次性定额医疗补助费、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死亡一次性补助费。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要为本单位职工或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要缴费。在缴费比例上,国家机关、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0.4%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其他用人单位则以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0.8%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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