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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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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将是继养老、医疗、失业三大基本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四个险种,将彻底改变原来生孩子的费用“单位有钱单位出,单位没钱自己出”的局面,使生育与养老、医疗一样,进入社会保障体系范畴,保证“人人都生得起孩子”。

  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报销范围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门诊和住院)、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以上费用报销的前提是:不超出医保规定的药品和医疗项目目录。

  参保人在自己选定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上述费用后,参保个人先现金垫付,并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妥善保存。按规定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汇总,向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结算。参保人在外埠发生的生育保险费也按此方法报销。

  男职工需要参保吗?

  参保范围内单位的男、女职工都必须参保。此举是为了将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分担到全社会,减轻女职工占多数的单业的负担,避免用人单位不愿雇佣育龄妇女的现象。

  男职工参保后,其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也可以在享受晚育奖励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但晚育奖励假只能由夫妻双方的一方享受,妻子享受了丈夫就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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