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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将有大幅提升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12月1日起,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将有大幅提升,报销范围扩大,报销标准也大大提高。据测算,平均个人负担将控制在3%以内。

  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55%下降为3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45%下降为20%。

  报销范围

  增加两个低频并发症报销病种

  目前,南京把子宫破裂、羊水栓塞等5个低频率并发症病种和胎盘早剥、妊娠剧吐等22个常见并发症病种纳入了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下月起,南京还将增加两个低频并发症病种:前置胎盘伴出血、重度子痫前期。

  同时,把低频并发症病种“产后出血(出血量大于800ML)”调整为“产后出血(出血量大于1000ML)”。原常见并发症第19病种“产后出血(出血量小<等>于800ML)”调整为“产后出血(出血量小<等>于1000ML)”。

  提醒

  用人单位欠费或未足额缴费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有关负责人提醒,因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的,自中断之月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三个月内补足欠费及滞纳金的,计算连续缴费月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欠费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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