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与社会保障是这次“纲要”新增的内容,提出目标包括,城乡生育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妇女生育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纲要”在“妇女与健康”中,提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全国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健全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推广适宜助产技术,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以下简称“纲要”)日前正式颁布,新“纲要”提出哪些目标,如何实现?8月9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纲要颁布实施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领导班子中要有1名以上女干部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这两个纲要颁布十年来,国家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不断完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人才的培养和女干部的选拔,目前省、地、县政府领导班子当中,已配备女干部的比率已经由2000年的64.5%、65.1%、59.8%分别提高到2010年的87.1%、89.4%、86.2%。
“纲要”提出,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逐步提高女性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领导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并逐步增加。国家机关部委和省(区、市)、市(地、州、盟)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增加。县(处)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和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
宋秀岩也谈到,中国毕竟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传统的国家,如何提高全社会的性别意识,真正实现法律上的男女平等,还需要做很大的努力,但新的妇女发展纲要已经对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问题作出了专门的规划。随着工作力度的加大,妇女参政水平一定会进一步提高。
充分保证女大学生有公平就业机会
“纲要”提出,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0%以上,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为了解决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2008年以来,教育部、人社部和全国妇联共同开展了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以及创业扶持行动,现在全国已经创建了女大学生的实践基地6000多个,帮助了一大批女大学生提高创业就业能力,实现创业就业。同时,国家还出台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财政政策,对有创业意愿的女大学生,国家将提供5万—10万的小额贷款,由国家贴息扶持女大学生创业就业。目前全国已经贷出妇女创业就业的小额贷款260多亿,国家和省两级财政已经贴息将近10个亿,有力地促进了妇女中包括相当一部分女大学生的创业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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