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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参保不足两年也可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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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省东莞市把医疗保险同生育保险整合。这一调整,意味着只要在东莞参加了医疗保险,就能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而此前,东莞仅省、市属单位以及石龙、莞城的参保人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和阿娴情况差不多的参保人不在少数,所以在实施新政前,市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就有所准备。

  工作人员表示,对2009年6月1日后生育,至生育时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满24个月,且实施前两个月(2009年4、5月)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可享受生育待遇。

  其中,生育时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即:剖宫产一次性计发5000元、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3500元,女职工独生子女津贴800元、男职工假期工资津贴280元)。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即: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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