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策与建议
针对江苏省生育保险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报告从九大方面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第一,必须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推动《生育保险规定》的尽快出台。
第二,建立城乡一体的生育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确保生育女职工合法的生育和健康权益得到保障。
第三,在生育保险制度设计上应体现政府责任,不应将职工生育的成本全部让企业承担,并明确政府、企业和职工的责任,政府财政要加大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第四,做好生育保险制度与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的衔接,增强政策的一致性,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促进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协同推进,不断提高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可借鉴医疗保险管理的经验,充分利用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基础资料的管理,从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统筹对象、管理服务等方面与医疗保险相衔接,确定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范围。
第六,提高生育保险的统筹层次,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增强基金的共济能力。
第七,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生育保险社会统筹,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险给付形式。建议将生育保险金由单位发放改变为由社保部门直接支付给女职工。此外,参照社会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办法,根据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需求,制定操作性强的生育保险转移政策,为他们异地生育报销提供政策支持。
第八,规范生育保险的保障项目,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障水平。在控制好基金会结余的情况下,逐步提高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的报销水平,最终实现参保人员在政策范围内生孩子不花钱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项目扩展、待遇优化和保障水平提高等工作,扩大参保女职工免费妇科体检项目,增加“两癌”筛查等新的体检工作,提高基金使用质量和生育保障水平。
第九,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一是建立考评制度。要将生育等社保扩面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经济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奖惩制度、定期通报制度。二是优化服务意识。职能部门要为参保缴费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简化经办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为参保职工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三是建立维权机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机制,通过签订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将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纳入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是建立企业参与生育保险的激励机制,对女性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继续使用产后女性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体现生育保险制度减轻企业生育负担、促进女性平等就业的政策成效。
报告最后强调,女职工生育保险不仅是个人的事,还关系到维护社会乃至国家的安定团结。因此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形成社会合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依法维护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女职工平等就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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