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床实际需求,增加了稽留流产、早期妊娠流产住院、宫颈环扎三个住院结算病种,其中稽留流产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院结算标准分别为1500元、1200元、1000元,早期妊娠流产住院各级医院结算标准均为900元,宫颈环扎各级医院结算标准均为1500元。
另外,还增加低频并发症病种,增加两个低频并发症病种:前置胎盘伴出血、重度子痫前期。原低频并发症病种“产后出血(出血量大于800ML)”调整为“产后出血(出血量大于1000ML)”。原常见并发症第19病种“产后出血(出血量小<等>于800ML)”调整为“产后出血(出血量小<等>于10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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