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就《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根据草案,企业缴纳险种从养老、医疗、失业险三项扩至五项,新增工伤和生育险。企业未按时缴纳,可由企业银行账户划拨或拍卖企业资产强制征缴。
企业缴纳险种,由三险到五险,这是劳方的喜讯,因为保险系数更大了。但对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来讲,强制险扩容显然又大大加重了自身的负担——工伤和生育险将全部由企业缴纳,有别于医疗保险“单位与个人共同缴纳”的模式。雇主给员工买保险,当然是天经地义之事,但这个保险费用怎么缴,里面却是有学问的。尤其是在中小企业生存日益艰难的今天,这个保险费用怎么分摊,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中小企业目前的生存困境众所皆知,前段时间,中央更是发文要求进一步减低小微企业税负,拓宽他们的融资渠道。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中小企业进行系统性减税应该尽快付诸实施,相反,任何会加重中小企业负担的举措,就应该慎之又慎。如果非要推行,也应该考虑怎么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造成的负担。
当然,这并不是说企业日子不好过就可以不给员工缴社会保险。一方面,我们期待着普通劳动者权益越来越“丰满”;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希望小微企业越来越“骨感”。小微企业与其员工之间是一个皮毛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一旦社保费“压死”小微企业,就业形势就更加严峻,很多人的社保费缴纳就会落空。从这个角度看,社保费“量变”,恐让小微企业“变质”。
善待员工,关爱员工,不分企业的大小。“企无人则止”,小微企业也要承担社会责任,但前提是能够生存与发展。强制征缴五险,或许会逼迫小微企业裁员或降薪,所谓“拆东墙补西墙”。现阶段,小微企业还需要继续“政策造血”,“多予、少取、放活”是新时期“三农”方针,不妨将之引入到小微企业发展之中,以增强它们的整体“造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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