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手续的企业,在正常提供相关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办理生育待遇支付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需地税盖章);
(2)办理生育待遇支付当月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工伤生育)或《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凭证》(工伤生育);
(3)工伤生育欠款缴交后的凭证。
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壹份,每月6日至23日受理生育保险支付审核手续,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