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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生育险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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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宁市社保经办机构接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待遇给付条件的,将生育保险待遇一次性划给职工所在单位,由单位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标准付给职工本人;不符合待遇给付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4、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和门诊病历;

  5、属男职工配偶享受待遇的,除本款第(二)项规定的证件及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配偶居住街道社区或村委会的证明。

  用人单位不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本人可以在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南宁市社保经办机构接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待遇给付条件的,将生育保险待遇一次性划给职工所在单位,由单位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标准付给职工本人;不符合待遇给付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南宁市医保中心地址:南宁市葛村路10号。

  如有不清楚的,请于行政班时间(周二、周五下午除外)致电南宁市医保中心:5854299、584138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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