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北京出台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两项报销费用提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宣布,《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今后,不仅北京绿卡持有者可以参加生育保险,原有的生育医疗报销门槛也将降低,而报销标准和范围则进一步扩大。

  新规定还进一步简化了操作程序。今后,未领取《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的已婚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以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就医和结算费用。此外,申领流产、引产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时,职工可以出具有效的结婚证明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证明;而具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参保职工,出具居住地街道(镇)计生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即可。此前,职工需住院治疗的,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必须同时出示《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时,企业应当提交职工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等证明和收费凭证,手续相对繁杂。

  人均生育费为19281元

  昨天,王友学透露说,目前,北京市人均生育费用为19281元。据他介绍,2005年7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目前已经覆盖了10.8万个单位,261万职工。仅2006年,北京市就为71896人次支付了生育保险的相关费用。这些参保者生育了15925个孩子。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