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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多项保险调整 失业险城乡同价每月6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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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社保法实施后,合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也作出新的调整。按新政策,农民工一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参保地失业后未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在安徽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可以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而工伤保险则新纳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用人单位。

  问:合法二胎可享生育险?

  答:如生育二胎有计划生育部门发给的准生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可以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问:领待遇期间单位欠费咋办?

  答:生育保险费与工伤保险费一样,由用人单位缴,个人不用缴,中断缴费期间待遇不补发,由用人单位承担。

  问:工伤待遇如何支付?

  答:每月22日前将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转至职工所在单位;伤残待遇和工亡补偿待遇委托邮政局进行社会化发放。职工可就近到邮政储蓄网点领取。办理地点在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三楼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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