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扬州市区生育保险待遇再提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扬州市发布《关于调整市区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市区生育保险待遇对应的工资基数调整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609元。根据新基数计算,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也随之提高,其中顺产的生育医疗费提高为2449元,难产提高为3673元。昨天,记者请有关专家对职工关心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凡是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即使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无工作、无收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根据规定,男职工也可按照当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报销。

  按照新标准计算,男同志参保,其配偶生育且未参保,报销一半的生育医疗费,即顺产报销2449×50%为1225元,难产报销3673×50%计算得出约1837元。

  除了报销手术费还能报什么?

  医疗费612元,营养费306元

  小李难产,生孩子后体质十分虚弱,甚至还引起了其他疾病,那么这部分费用可以报销吗?

  专家表示,考虑到女职工生育时,易引起疾病。生育保险待遇因此还囊括了医疗费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这两项费用分别按照缴费基数的2%和1%计算。

  女职工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从547元调整为612元,比去年提高了65元,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也从273元提高到306元,比去年提高了33元。这两项费用对于生育参保人来说,无论是难产还是顺产都是按照统一标准享受。

  流产费用能报销吗?

  妊娠3个月内流产报销306元

  小汤今年28岁,怀孕4个多月流产了,那么像她这样,企业如果已经给交了生育保险,流产是否也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专家称,凡是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流产孩子未能出生发生的医疗费用也能报销。

  随着新标准的实施,调高后流产医疗费分别为: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内流产从273元调整为306,提高了33元;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含7个月)以内流产从1093元调整为1224元;妊娠7个月以上引产的从1912元调整为2142元。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