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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保险将覆盖非京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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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市生育保险制度将扩大参保范围至机关、事业单位和非京籍职工。

  市人力社保局医保处副处长杨菁介绍,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的调整将提高参保人员享受医疗服务的水平,减轻负担。住院生育时,参保人员如没签订自费协议(即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外的需求),可实现生孩子不花钱。

  提示

  连续参保9个月可享津贴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也需在参保上符合一定条件,即:领取生育津贴需有连续9个月的缴费。

  不过由于元旦起保险范围扩大,因此也设有变通措施。元旦起新政实施后,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在9个月后分娩的,则需连续缴费9个月,才能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及其他相关费用。如果缴费不足9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

  此次调整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生育津贴才可由生育保险基金补支,否则由单位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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